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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奥林匹克日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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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奥林匹克日(International Olympic Day)

  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委会 在巴黎正式成立,为了纪念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国际奥委会于1948年起将每年的6月23日定为国际奥林匹克日。当年6月23日举行了首次奥林匹克日活动,参加的国家有葡萄牙、希腊、奥地利、加拿大、瑞士、英国、乌拉圭、委内瑞拉和比利时。此后, 在每年的6月17日至24日之间, 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都要组织各种庆祝活动。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不分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意识形态、语言文化,全世界人民相聚在五环旗下,以团结、和平与友谊为宗旨进行公平竞技,具有国际性的特点。

  奥林匹克精神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Olympic spirit)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 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容忍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 穿着不同的服装,操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差异就是矛盾,矛盾就可能引发冲突。

  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 使矛盾成为互相学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 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想象力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 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 , 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 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 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 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

奥林匹克格言

  奥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亦称奥林匹克口号或奥林匹克座右铭。奥林匹克运动有一句著名的格言: "更快、更高、更强。" 这一格言是顾拜旦的好友、巴黎阿奎埃尔修道院院长迪东(Henri Didon)于1895年在他的学生举行的一次户外运动会上,鼓励学生们时说过的一句话, 他说 : " 在这里,你们的口号是:更快、更高、更强"。
  顾拜旦借用过来,将这句话用于奥林匹克运动。1913年经国际奥委会批准,1920年国际奥委会将其正式确认为奥林匹克格言,在安特卫普奥运会上首次使用,成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此后, 奥林匹克格言的拉丁 "Citius,Altius,Fortius" 出现在国际奥委会的各种出版物上。奥林匹克格言充分表达了奥林匹克运动所倡导的不断进取、永不满足的奋斗精神。虽然只有短短的6个字,但其含义却非常丰富, 它不仅表示在竞技运动中要不畏强手,敢于斗争, 敢于胜利, 而且鼓励人们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甘于平庸, 要朝气蓬勃, 永远进取,超越自我 , 将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限。

  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奖项名称: 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其他名称: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Olympiad

  创办时间: 1959年

  主办单位: 由参赛国轮流主办

  奖项介绍:

  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是国际中学生数学大赛,在世界上影响非常之大。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目的是:发现鼓励世界上具有数学天份的青少年,为各国进行科学教育交流创造条件,增进各国师生间的友好关系。这一竞赛1959年由东欧国家发起,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第一届竞赛由罗马尼亚主办,1959年7月22日至30日在布加勒斯特举行,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和苏联共7个国家参加竞赛。以后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都是每年7月举行(中间只在1980年断过一次),参赛国从1967年开始逐渐从东欧扩展到西欧、亚洲、美洲,最后扩大到全世界。目前参加这项赛事的代表队有80余支。美国1974年参加竞赛,中国1985年参加竞赛。经过40多年的发展,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的运转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有了一整套约定俗成的常规,并为历届东道主所遵循。

  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由参赛国轮流主办,经费由东道国提供,但旅费由参赛国自理。参赛选手必须是不超过20岁的中学生,每支代表队有学生6人,另派2名数学家为领队。试题由各参赛国提供,然后由东道国精选后提交给主试委员会表决,产生6道试题。东道国不提供试题。试题确定之后,写成英、法、德、俄文等工作语言,由领队译成本国文字。主试委员会由各国的领队及主办国指定的主席组成。这个主席通常是该国的数学权威。主试委员会的职责有7条:1)、选定试题;2)、确定评分标准;3)、用工作语言准确表达试题,并翻译、核准译成各参加国文字的试题;4)、比赛期间,确定如何回答学生用书面提出的关于试题的疑问;5)、解决个别领队与协调员之间在评分上的不同意见;6)、决定奖牌的个数与分数线。

  考试分两天进行,每天连续进行4.5小时,考3道题目。同一代表队的6名选手被分配到6个不同的考场,独立答题。答卷由本国领队评判,然后与组织者指定的协调员协商,如有分歧,再请主试委员会仲裁。每道题7分,满分为42分。

  竞赛设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比例大致为1:2:3;获奖者总数不能超过参赛学生的半数。各届获奖的标准与当届考试的成绩有关。